赴美免簽通過 需持晶片護照入境
文/MOOK景點家旅遊生活網李欣怡整理報導
美國國土安全部部長Janet Napolitano於美東時間10月2日午前,也就是台北時間10月2日深夜,在國務院由國務卿希拉蕊(Hillary Rodham Clinton)所主持之「全球旅行暨觀光會議(Global Travel and Tourism Conference)」上,正式宣布我國為美國免簽證計畫參與國,也成為美國免簽證計畫第37個參與國。
未來在台灣設籍之中華民國國民,凡持新版晶片護照赴美從事90日以下之商務或觀光旅行,並事先上網申請「旅行授權電子系統(Electronic System for Travel Authorization, ESTA)」取得授權許可,需支付處理費4美元、授權費10美元,合計14美元(約合新台幣420元),且無其他特殊限制而無法適用者,即可免除預先申請美國商務/觀光簽證而直接赴美,也省掉原來每人4,800元的簽證費用。
台灣每年赴美高達40萬人次,其中申請商務/觀光簽證者約12萬餘人,省下的簽證費約新台幣6億元,倘比照英國開放我國免簽證後赴英人數、美國予南韓免簽待遇後韓國赴美人數均約成長1.5倍計算,則未來每年赴美人次或將高達60萬、省下國人原須申請商務/觀光簽證費約9億元。以居住在高雄的4口家庭為例,免簽赴美將可節省6小時多的往返交通暨排隊面試時間,及近2萬元的簽證費用。
新版的晶片護照植入晶片儲存持照人基本資料及臉部特徵,還增加新式安全防偽設計,比傳統護照更可減低護照被變造的機率。申請晶片護照費用為1,600元,效期為10年。申辦護照需帶身分正正本、最近6個月拍攝的彩色白背景照片2張(直4.5公分、橫3.5公分,不含邊框)及護照申請書,若為換照者需另繳交舊護照,詳情請上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查詢:www.boca.gov.tw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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