口罩規定放寬!公車捷運免戴口罩6大QA注意事項一次看
文/景點+ 秀智整理報導
隨著邊境解封、疫情逐漸趨於緩和,全球一致性鬆綁防疫政策,國內也於4月7日宣布「公共運輸戴口罩放寬之通案性規定」,距離2月9日所宣布的通案性規定,再度放寬了配戴口罩的要求與限制,6大注意事項提醒大家多留意!
1.口罩新制開始實施日期
4月17日(一) 起開始實施。不再硬性規定大眾交通運輸上需要配戴口罩,改為「建議」戴口罩。
[比較]
2023年2月20日開始實施的規定中,則是到醫療院所、公共運輸與特殊運具仍須配戴口罩。
2022年12月1日開始實施 「室外可免戴口罩」。
2.這波口罩新制仍須戴口罩的場所
「醫療照護機構」、「救護車」(特殊運具)要戴口罩。
醫療照護機構包括長照中心、療養院、老人福利機構、醫療醫事單位、身心障礙照護機構、少年福利中心、榮民之家等。
3.於指定配戴口罩的場所中可以「拿下口罩」的情況
(1) 飲食、拍照。
(2) 不適合戴口罩的醫事相關診療、檢查或活動。
4. 口罩新制上路後「仍建議」配戴口罩的狀況
(1)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。
(2)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。
(3)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。
(4)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(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)密切接觸時。
(5)搭乘公共運輸交通工具及特定運具(復康巴士、校車、幼兒園專用車、校園接駁車)時。
5. 口罩新制上路後,是否仍有可能因沒戴口罩受罰 ?
如果在醫療照護機構與救護車中,刻意、惡意違反規定未配戴口罩,而且不聽勸導,可《傳染病防治法》第70條處以新台幣3,000元以上,最高1萬5,000元的罰鍰,而且屢次違反建議會「按次處罰」。
6.下一波口罩放寬新制時間點
指揮中心發言人羅一鈞曾說明短期內不會鬆綁醫療院所、救護車需配戴口罩的規定,未來仍需透過主管機關衛福部、內政部、退輔會等綜合評估討論再作決定,預計5月份會再有新的公布。
此外,隨著各國配戴口罩規定鬆綁,加上不同航空公司的規定略有差異,不少人在機場、飛機上也未戴口罩,由於飛機上屬於密閉空間,目前機上空服人員仍配戴口罩居多,上飛機不論航空公司規定如何,建議還是配戴口罩,尤其有感冒、呼吸道症狀者,務必配戴口罩,以免傳染給別人或是造成其他旅客的心理壓力。
外出時仍建議攜帶備用口罩,以免有急需,臨時有需要時可以隨身配戴,不需要緊急去購買。
指揮中心宣布新一波口罩放寬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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