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市12月起禁用塑膠杯!減塑環保政策7大QA一次看
2022-11-30 17:10
5.自備飲料杯還有價格優惠嗎?
今年7月起,消費者只要自備飲料杯至連鎖便利商店、連鎖速食店、連鎖飲料店、連鎖超市購買飲料,可享至少新臺幣 5 元以上優惠,全台縣市都適用,若店家沒有提供價差優惠,可處新台幣6000元以下罰緩,並限期一周內改善。12月起北市飲料店不再提供一次性塑膠杯,消費者自備非一次用飲料杯,仍享上述優惠。
6.台北以外縣市何時跟進?
環保署規定,其他縣市在2024年底前,皆須規畫飲料店限用一次性塑膠杯的制度,目前各縣市府仍與廠商協商中。
7.店家提供一次性塑膠杯相關罰則?
台北市飲料店商家,若違反一次性塑膠杯禁用規定,將依法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、6000元以下罰鍰;限期改善卻未完成者,可按日連續處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