口罩實名制3.0新制上路!三大必知八大場所要注意
文/景點家秀智整理報導
歲末年終許多人準備交換禮物、購買特殊色口罩、忙著準備跨年...別忘了口罩實名制3.0上路了,而且12月21日已可開始進行預購,三大必知與必須配戴口罩的八大場所須特別留意。
一、口罩降價為1片4元
原本的口罩為9片45元(一片5元)調降,藥局自109年12月31日起、超商等販售通路自110年1月4日起,成人口罩及兒童口罩,銷售間隔、銷售片數及售價皆調整為14天10片40元(相當於一片口罩4元)。
二、口罩從藥局分裝改為製造廠商統一包裝
實名制口罩將由廠商統一於工廠完成一包10片之包裝作業,並依藥事法第75條規定於包裝袋標示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、品名、藥商名稱及地址、製造廠名稱及地址、批號、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等資訊;而藥師仍會持續提供口罩使用相關衛教諮詢專業服務。另為保障民眾健康及權益,民眾未來若對10片包裝口罩品質有疑問,或於必要時須辦理退換貨事宜,可依包裝標示之製造廠商資訊,向該廠商詢問辦理。
三、兩大領購販售通路未變
藥局通路自第20週期(109年12月31日至110年1月13日)起開始實施,口罩售價為10片40元。
超商通路則自第24期(預/續購109年12月21日至12月30日;取貨110年1月4日至1月17日)起開始實施,販售價格為10片47元(含7元運費)。
※民眾可上網至eMask系統或健保快易通APP登記預購繳費,或持健保卡到四大超商機台登記預購繳費,再於指定時間至八大超商/市/藥妝等通路門市領取口罩。
八大類場所須配戴口罩
醫療照護、公共運輸、生活消費、教育學習、觀展觀賽、休閒娛樂、宗教祭祀、洽公機關(構)等八大類場所;進入高鐵、台鐵必須配戴口罩,如要飲食,可拿下口罩,但須注意社交距離以及周圍的人是有配戴口罩的,進入公共場所也切莫戴著口罩但把口罩拉下未掩住口鼻,沒有正常配戴,經勸導不聽,還是有可能受罰的!由地方政府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規定,裁罰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。